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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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12
农村居民建房的“申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宅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应该向村委会进行“申请”。申请书写方式如下:XX村民委员会:(顶格写)另起一格写:写明申请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现无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现没有房屋居住,(只要写明申请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向村委会申请,在(什么地方)属于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会批准为谢。落款:****村民小组(签上姓名);在此项目下写上申请日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12
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12
事实经过:我现在住在公公众130平米左右【包括柴草间】,因公公是多子女.依照【继承法】我只能继承4分之1,太小了,我遵重【土地法】原则上1户1宅。公公己经去世,我愿意放弃继承权,另立门户【己经另立了】我申请在老宅基地【自留地】上建新居;村民都支持,村委不恳批,是不是属侵权?子女已出嫁卢籍在我家【农村】申请建房是不是通情达理合法?是不是有证据:是案件类型:房产纠纷所在城市:浙江杭州市 查看更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