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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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3:07
《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4、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
5、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
6、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扩展资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又称之为“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版本,于2010年9月27日公布,2011年1月1日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实施。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3:07
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