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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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4 08:26
读者佚名:我的朋友张小姐开车在某路口撞伤了一个老太太,事故发生后,她打了电话报警,并在*到来之前将伤势不轻的老太太送去了医院。同时,她又打了电话给单位同事,让他过来协助处理事故,并把车开回去,结果单位同事没有明白张小姐的意思,到了事故现场就把车给开回去了。第二天,张小姐就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问题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说不予赔偿。请问:张小姐如何才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王律师答复:张小姐的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致第三人受伤,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对第三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按《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的,有权拒绝赔偿。张小姐虽离开了事故现场,但她并非故意逃逸。不过,事发后她应该立即去*门报案,说清楚事故经过并要求处理。另外,张小姐需携带车辆保险单、驾驶证到保险公司书面报案,填写报案登记表,领取出险证明和出险通知书。因为她的车在交警来到之前就移离了现场,*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会认定她负全责,即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伤者的医疗费及汽车的修理费全部由她承担,然后才能根据车辆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的规定,负全部责任时保险公司的免赔率为20%,因此,您的朋友不能得到全部赔偿,具体赔付公式为:保险公司赔偿额=应负赔偿金额x(1-免赔率)。您的朋友可以凭出险通知书、出险证明、事故车辆修理单、修车*、伤者诊断证明、抢救和治疗及其它费用收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伤者工资证明等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本期“开车族”信箱主持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王步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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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4 08:26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