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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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0:19
法律分析:对于公司认缴和实缴的时间,《公司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依法制作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内应当包含具体的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该出资时间即为股东应当向公司给付实缴资本的最终时间,法律并未对一般公司企业的认缴期限作实质性规定,股东可以任意选择约定的出资期限,但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缴资本则为设立公司的登记之日;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应当在向他人募集股份前缴足约定的认缴资本;
3、公司被人民*宣告破产、进入解散、清算程序的,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实缴期限从约定之日变更为被宣告破产、进入解散、清算程序之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