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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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31
法律分析:公司债承销资格是承销公司债券机构依法应拥有的承销资格。在实行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管理的国家中,公司债只能由具有证券经营资格的机构承销,商业银行类的机构不能承销公司债。在中国,具有证券经营资格的机构主要是专业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公司债主承销商为证券经营机构,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因此银行不能帮助企业承销发行企业债,但银行可以发行次级债。所谓次级债务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而次级债不属于企业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