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7:06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你的情况勤工俭学并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应当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到当地*民庭申诉案情。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7:06
找当地劳动局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7:07
你应该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