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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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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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8:55
这里有个法律界限问题。
外国公司或者办事机构、代表处等,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有营业权),按照劳动法规定处理;
外国公司或者办事机构、代表处等,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办事机构登记的(无营业权),其招聘员工应当委托对外劳动服务机构,由对外劳动服务机构实行劳务派遣。追问我与上海1外企代表处,签了份2年的合同,负责国内一些产品检验工作。上个月合同满1年,由于公司业务无法满足,因此把我辞退了。我按照劳动法提出赔偿。但是,被公司告知我签的是劳务合同。因此拒绝赔偿。我又仔细看了下当时签订的文件,貌似为劳务合同“AGREEMENT FOR SERVICES”,为一全英文协议。请问此条件下,我能得到赔偿么?我要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
貌似此代表处没有在工商局注册。
追答签订劳务合同,应当是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或者劳动者凭派遣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AGREEMENT FOR SERVICES”全英文协议】其性质不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8:55
外企办事处只要在工商局有注册就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追问我与上海1外企代表处,签了份2年的合同,负责国内一些产品检验工作。上个月合同满1年,由于公司业务无法满足,因此把我辞退了。我按照劳动法提出赔偿。但是,被公司告知我签的是劳务合同。因此拒绝赔偿。我又仔细看了下当时签订的文件,貌似为劳务合同“AGREEMENT FOR SERVICES”,为一全英文协议。请问此条件下,我能得到赔偿么?我要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
貌似此代表处没有在工商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