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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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6:02
我国《民法典》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具体如下: 一、营利法人。是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非营利法人。是以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三、特别法人。为机关法人、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