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9:54
共5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3-01-21 17:45
在公司工作期间,很多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作为劳动者需要对此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当我们遇到劳动合同变更的时候就要知道如何处理,特别是我们不同意变更怎么申请赔偿的问题,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
劳动合同变更不同意怎么申请赔偿
劳动者不同意变更那就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1 14:53
劳动合同中途变更、但乙方不愿意签、有赔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1 16:11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后才可变更,劳动者不同意的不得变更,否则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但是不能以拒绝单位变更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和劳动者协商无法取得一致意见,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1 17:46
合同里面当初有没有这个条款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1 19:37
难道合同中没有写下违约的相关事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