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建筑从初学到成为一个建筑工程师具体得会哪些必要的技能.并且有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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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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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23:08
20世纪80~90年代,我国建筑教育事业蒸蒸日上,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21世纪来临之际,建筑教育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建筑教育应如何更加深入、全面、健康地发展,以适应未来建筑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应成为建筑教育同行们关注的一个问题。早在1996年UIA巴塞罗那大会提出的《建筑教育宪章》就明确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并指出它是与整个建筑学学科发展紧密相关的。特别是在20世纪末最后一次国际建协北京会议上通过的《北京宪章》又指出:“未来建筑事业的开拓、创造以及建筑学术的发展寄望于建筑教育的发展与新一代建筑师的成长……”
最近十余年,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接触到这方面的问题,思考这方面的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看法以供讨论,共同进一步探索21世纪我国建筑教育的发展方向。
一 发展:数量和质量的问题
现代建筑学专业在我国的发展比欧洲晚了一个多世纪。对世界建筑教育影响很大的法国国立巴黎高等艺术学院于1819年就设有绘画、雕刻和建筑等专业;美国1846年和1847年波士顿大学和哈佛大学先后创办建筑系;1865年麻省理工学院创办建筑系。我国直到1927年才由原*大学(即现在的东南大学)创办了第一个建筑系,从那时起半个多世纪中,才只有十几所大学设有建筑系。但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学专业的发展像雨后春笋一样,除*等少数几省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区都创办了建筑学专业。到目前为止,在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备案的设有建筑学专业的高等学校就有74所,实际上有80余所(不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有的城市甚至有五六所学校同时设有建筑学专业。这个数量对我国12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也不算多,因为美国有建筑学专业的大学80年代末就有108所,就连我国的台湾省最近几年也发展很快,1999年我在台湾访问时了解到有20余所学校开设了建筑学专业。建筑学教育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大规模的建设事业使建筑学成为热门专业。但是客观需要和现实条件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从目前办学物质条件和师资力量来看,困难还不少。有的新院校建筑系的图书馆资料及藏书量还没有某些建筑师私人藏书多;教师力量更是不足,有的只有3~5人,有的甚至没有一个建筑学科班出身的教师。尽管如此,也居然创办了建筑学专业,并培养出了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这种情况当然为数不多,但是也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建筑学专业设置应有哪些基本条件,以确保基本的教育质量,以免误人子弟。为此,在建设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制度,并于1992年开始了评估工作;1996年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曾组织多次讨论,制定了《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设置基本条件》及《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五年制培养方案(试行)》两个文件。但是,有条件申请评估和通过评估的学校还是为数不多。到目前为止,通过评估的学校只有19所,不到1/4,这说明我国建筑院系数量虽大,但水准高的还不多。因此,我国建筑教育的发展应该由数量的发展转向质量的提高。在现阶段建筑学专业不宜再多发展,*和地方*主管部门应该参照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批新办的建筑学专业;已经创办的但与基本条件相差甚远的学校应该采取一定措施,尽早达到办学的基本条件;基本符合专业办学条件的学校应花大力气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争取早日通过评估;已经通过评估的学校也应在提高教育质量上更上一层楼;通过*评估的学校应力争引导我国的建筑教育走向世界。
二 培养目标:单一化与多元化的问题
在《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五年制培养方案(试行)》中,明确了我们的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建筑专业教育,对学生进行建筑师基本训练,使其毕业后成为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这是全国统一的要求。这里提的是“成为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并没有明确地提“成为建筑师”。显然,这是考虑到学生毕业后的去向不一定都到设计院最后成为建筑师,有的会到其他行业中去发展,经过实际的锻炼,也可能成对国家有贡献的其他专业人才。因此,在培养目标上不宜太单一化,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学生,因为人是多元化的,每个人都有他自身的生理、心理的特点和才能,学校的教育应该真正“因材施 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自身的特长,创造条件引导他们更好地发展;应该提倡学生能从“一个门进来,多个门出去”。实际上,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途径已经多元化了。毕业生到设计院从事设计工作的人数比率已开始下降,“改行”的已逐渐增多。实行“宽口径”人才的培养已是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具备坚实基础知识,拓宽专业知识面,特别要重视和加强人格素质的培养,使其能够适应竞争社会中变化的需要。美国建筑教育评估委员会(NAAB)对毕业生的要求是“在专业上成为有能力,会评价的思想家。在一个时刻变化的社会环境中把握复杂的职业生涯。”可以看出,欧美及一些发达国家更加重视“能力”,重视“思想”的要求。这是一个人在竞争社会中能求生存求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基本功”。长期以来,我们培养的要求说白了就是会做设计、画得好的设计者。这是我们的优点,也是我们的弱点。因为它会将我们的学生引导到过于狭窄的人生发展道路——单一化的发展道路。对于本科大学生来讲过于狭窄不利于他们在市场经济的竞争社会中开拓其事业。
三 教学模式:统一性与多样性
我们制定建筑学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标准,是为了从宏观上把握建筑教育质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全国就要求一种办学模式。从目前各校情况来看,统一性还是相当明显,而多样性却很不足。表现在教学计划的趋同、课程设置的雷同、教学方法的一致,甚至建筑设计课的题目类型、内容及做法都是大同小异……这一方面是长期计划经济管理*造成的,另一方面也由于新办建筑院校较多,从无到有,向“老大哥”取经学来的,即是“克隆产品”。重要的是,加大改革力度,探索办学特色。目前这种意识还较淡薄,做起来还比较难。但是,建筑教育的多样性、建筑院校的丰富多彩是我国建筑教育和建筑专业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客观要求。在多样化的条件下,创造各校自己的特色应是各校在新世纪中探索的一个方向。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地理、气候、人文、社会、历史背景不一,各有特点,为建筑教育的地域性特征提供了有利条件。对于办学特色在我国的建筑教育评估文件中是有要求的,在自评报告中就要求申请评估的学校阐明“办学思想、目标与特色”;在评估专家组赴校评估视察期间也都重视考察学校的办学特色;每一次参加我国评估视察的美国、英国或香港的观察员也都对学校办学特色非常关注。只有各校有了自己的特色,我国建筑教育才可能走向多样化。建筑院校的多样化最终将促进我国建筑教育水平的提高,成为中华民族新的文化财富。
四 办学:开放与封闭问题
我国建筑教育在20世纪50年代末曾经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的推动下,建筑系的师生一度曾走向社会,与设计院密切合作,毕业设计也走向“真刀真*”,可以说这是一次学校与社会的结合。在今天建筑教育发展新形势下,更要提倡开门办学,使学校与社会结合,既可以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也为社会、为企业单位参与办学创造条件。此外,在专业教学工作中也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让有经验的建筑师参与教学活动。这一点在国外是非常重视的。除了聘请建筑师作为兼职教师外,还经常请建筑师进行讲学活动,参加建筑设计的评图工作。在英国建筑教育评估中,还建立了校外考试官制度,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督察。我国对通过评估的学校也开始实行“督察员”制度。除此之外,开放式教育更重要的是意味着为师生创造开放性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提供更为开放的生活、学习的各种形式和方法。在建筑教育中应鼓励、提倡学生进行自我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能力,探索多方式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充分发挥其自身赋有的创造能力。可以说开放式教育将是21世纪建筑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因此,我们应该尽快从封闭式教学中走出来。
五 知识结构:理工与人文结合问题
建筑学科是一个古老的综合性学科,但是20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日益专业化,也使得建筑学走向狭窄。新世纪建筑学的发展在观念上是广义的,而实际上,我认为是走向更加广泛,更加综合,更加实际的贴近人的生活。不仅是“走向建筑学—地景学—城市规划学的结合”,而且是走向更广泛的、多学科交叉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的建筑学方向发展。因此未来建筑师不只是和传统的土建工程中各专业人员打交道,也不仅仅是和建筑工程类工程师、规划师打交道,而且要跨出建筑类各专业的范围,与更多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专家合作,向他们学习并把他们的专长融合于建筑。
建筑学的特点就是工科中的文科,文科中的工科。理工与人文的结合应是建筑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今天,无论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还是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要求出发,建筑教育坚持理工与人文的结合都显得尤为重要。建筑教育要以培养创造性思维为核心,而创造性思维正是建筑学科人文精神之核心。建筑设计涉及的不仅是技术,还大量涉及与社会、经济、文化、自然的关系。因此应把技术与人文的结合作为21世纪建筑学发展的一条极为重要原则,要把人文精神渗透到建筑教育的全过程中去。要扩大学生视野,建立开放的科技和人文结合的知识体系。处在综合大学的建筑系要充分利用其人文学科的优势,跨出传统建筑学的天地;在工科院校的建筑系更要创造条件,或走出学校,寻找与人文学科结合的途径。我国有五千多年文化,加上现代的创新精神,可以在21世纪创造出中国现代建筑的新辉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建筑创作取之不尽的源泉。
我们原有的知识体系,要重新审议,该增加的要增加,该减少的要减少。对照美国建筑教育的知识体系,特别是1998年美国NAAB制定的评估执行标准中就特别提出环境保护问题,要求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理解环境保护原理方面的信息”,并能“正确地将原则用于方案的能力”;香港建筑师学会制定的评估标准也有“环境保护”的知识内容,要求学生“掌握生态学基本原理和建筑师在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中应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责任”。这对我们来讲,也是必须的。
此外,理工科之间也需要相互交叉,相互渗透,走向综合。因此,在建立新的知识体系中,要加强建筑学科的科学性与技术性。我国的建筑学教育长期以来重艺术轻技术,改革开放后与国外的交往中,我们已明显地看出这方面的差距。每次参加我们建筑教育评估的外国观察员都给我们提出这方面的意见。至今,我们仍然没有多大的改变,甚至仍徘徊在法国巴黎艺术学院学院派的阴影之下,花大量时间进行美术训练。实际上欧洲的建筑教育比较早地就开始注意加强工程技术与艺术的密切结合。罗马大学于1919年设立的建筑学院,在教学中就推崇技术与艺术并重;德国的建筑教育起步较晚,但早在1890年,柏林艺术科学技术学院就把建筑专业划归工程技术院校;1919年成立的包豪斯建筑学校,就把艺术素养的陶冶与科学技术知识的教学融为一体,并要求学生从事工场劳动;当今,美国、日本在建筑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甚至没有把美术课作为核心的必修课。
六 *:教学、科研与生产三者的关系
建筑教学、科学研究与设计实践三者是构成一个学校建筑学科整体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建筑学科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建筑院校建立设计院是我国建筑教育发展中形成的一个重要特色,为建筑教学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创造了成功的经验,受到国外同行的赞赏。因此,新老院校都争办起设计院,为师生联系生产实际提供了实习基地;有不少学校也建立了研究所,特别是在一些重点研究型的大学。因此可以说,成立设计院、研究所是建筑教育与建筑学科发展的客观需要。这是我国建筑教育界的共识。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好校内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发展,三者关系如何将必然影响到建筑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水平的提高。毫无疑问,在这三者中教学应是学科的主体。一个学科犹如一棵大树,教学就是这棵大树的主干,生产和科研是这棵主干上生长的两根大支干。任何时候都应确保主干能获得充分的阳光、水分和生长空间。只有根深才能叶茂;反之,如果叶茂,根不深,那是暂时的,迟早这棵树是要枯萎的。
处理好这三方面关系的关键是校内的*和校外的行业管理问题,两者又以校内*问题最为重要。因为行业管理任何校内*都是应该遵照执行的,也都是能够进行管理的。
从我国目前各校现状来看,有几种模式,各有千秋。有的是三足鼎立,教学(建筑系)、科研(研究所)和生产(设计院)三者各自自成体系;有的是“三位一体”,由三者共同组建建筑学院;而有的学校则是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对于这个问题各校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努力解决好。由于各校情况不一,很难用统一模式,也不宜用统一模式。但不管采用何种*都应以有利于三者优势互补,合作协调,共同促进学科发展为宗旨,而不是相反。
七 人才素质: 智力与能力问题
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建筑教育工作者需要更新教育观念,确立智力、能力和人格三位一体的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要注重专业知识技能的教育,而且还要重视非智力因素(如情操、理想、道德、交往能力、合作精神、组织能力等)能力的培养。就智力教育而言,也需重新更全面地理解。知识能力有三种,一是接受知识的能力;二是获取知识的能力;三是应用、发展与创新知识的能力。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后两种能力的培养。仅仅具备第一种能力往往会高分低能,在应试教育下可能是名“好学生”,但他们若只会被动地接受老师的传教,可能成为“死读书者”。只有更为全面重视三种智力教育与培养,才可能培养出有创新才能的人才。除了智力以外,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在我们传统的教育中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照美国的建筑教育,他们对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是相当重视的。在美国NAAB1998年制定的国家建筑学评估文件中就要求“毕业生有能力把握智力的、空间的、技术的及人际交往的技巧”,要“领悟建筑师所扮演的角色和社会责任”;并且规定毕业生必须在以下方面展示出自己的知识、理解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1)口头表达与写作能力包括在专业课程中,能够有效地用口头和书面表达出一个建筑方案的能力。
(2)绘图技巧能够使用恰当的表现手段,包括计算机技术,以便在各阶段的组织和设计过程中能够及时探求内在的形式要求。
(3)研究技能用资料搜集和分析的基本方法来理解项目和设计过程的各个方面的能力。
(4)批判思考的能力对一个建筑、建筑综合体或者城市的空间进行综合的分析与评价的能力。
(5)基本的设计技能应用基本的、内在的、空间的、结构的原理于建筑的室内外空间及建筑的要素与成分组织的观念化与发展的能力。
(6)合作技能辨别与假定各种角色而使个人才能得到高度发展,在作为一个设计小组的成员工作或者其他场合下与其他同学保持合作关系的能力。
由此可知,智力能力的开发和非智力能力的培养在美国建筑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其目的是使学生能适应“更宽的职业的需求”。
香港建筑师学会制定的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制度文件中确定了三个教育目标,其中第二个目标就明确提出“人格的全面发展”:它要求学生“虚心坦诚,灵活变通,富有创意,善于适应,勇于探索,能与人共事并参与集体工作”。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八 教学体系: 设计课与专业基础课的关系
建筑设计课是建筑学专业的主干课,创造性能力的培养应是这门课教学工作追求的目标,是设计课教学之灵魂。长期以来,由于设计教学中受学院 派影响深远,单纯强调手头技巧的基本功训练,而忽视了“脑”子的思维训练,即观察、思考、分析和理解能力的培养,学生们缺乏形象化的思维、图示分析交流,虽然重复训练花的时间很多,但是在创造性能力培养上仍是我们建筑设计教学一个普遍的公认的弱点。
此外,建筑设计课缺乏整体的系统性,各年级的课程设计各校基本上都是沿用建筑类型的训练方法,设计要求和作业时间也基本相同,仿佛只是教学生做应用题,而缺少基本创造性思维和建筑设计基本规律性的教学。因此,应该突出设计课创造性能力的训练,并把它作为教学计划设置的一条红线,贯穿于一至五年级设计教学的全过程。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应该加强相关课程与建筑设计课的综合教学环节,以使学生有能力把握智力的、空间的、技术的技巧,理解建筑历史的、社会文化和环境的文脉,以提高综合解决设计问题的能力,即能选择并综合结构系统、环境系统、生命安全系统、建筑发展系统和建筑服务系统以及建筑规范系统,能把这些因素应用到建筑设计中的能力。这种综合应用能力在我国各建筑院校教学中都表现得相当薄弱,在历次评估中外国观察员也都给我们提出这方面的问题。学生设计图中,结构问题、构造问题、物理环境控制等问题不少,原因就在于这些课程都自成体系,课程内容为主干课服务的思想不明确;同时建筑设计课也缺少相应的综合教学环节。因此,加强两者的综合需从两方面着手,即首先相关课程在教学内容上应根据建筑学专业的特点,密切结合建筑设计选择、编辑教学内容,同时建筑设计课应系统地组织、安排一些与其他课结合的教学环节。当然,最根本的还在于提高设计教师自身的将工程技术与设计结合的水平,把综合落实到每个设计教师的身上。
九 教学方法: 教学中的主体与客体问题
建筑技艺的传授同其他技艺传授一样,主要靠师徒相承,口传心授。这种师带徒的学院式的教学方法在建筑设计教学中一直沿用至今,导致思维单一、封闭,甚至约束着学生个性的发展,挫伤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近些年,一些学校的学生“闭门造车”,关在宿舍里做设计,不愿让教师改图,这一现象说明什么呢?它反映了学生不满意在设计课学习中的被动、客体地位,不得已地采取这种回避的方式,冒着违反学习纪律的风险去争取学习中自身的主体地位。因此,要改革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为主体的现代教学模式,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条件。可以看出,建筑学中的自我教育将成为未来教学的一项主要原则和方法。为此,学校和教师的责任重在为学生创造和组织颇具创造性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启发和引导学生发展自己的才能。建筑设计师带徒的教学方法也要改革,要改变填鸭式教学方式,多采用开放式、多样化、启发式和讲座式教学方法。长期以来,各校关注的师生比例问题,由于一对一师徒式的教法,很难扩大比例,而改变教法以后就有可能改变目前的状况,进而提高办学效率。
十 教师队伍:单一化和复合化问题
教师是办好一个专业的决定性要素。目前,师资队伍的新老交替已基本完成或正在过渡之中。中青年教师已成为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为确保各校建筑教育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从师资队伍的整体状况讲,我感到很多方面都表现出相当单一化的倾向。具体表现在:①教师智力的单一化,教学工作分工过细,教师适应面窄,教构造的不教设计,教设计的不教构造;②教师来源的单向化,基本上是从学校到学校,并且大部分又都是本校自留;③教师岗位的专职化,所有教师都是定编的,兼职教师很少,有些兼职教授也只是用其名,并未承担实际教学任务。
我认为师资队伍这些单一化的倾向不利于教学力量的高效利用,不利于学科的交叉与结合,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师资队伍的单向化,必然造成近亲繁殖,不利于学术思想和人才的交流与发展。我国部分学校80%以上的教师是本校毕业的,这种现象国外少见。因为美国规定毕业生不得直接留在本校工作,而必须是先出去工作若干年以后,再根据需要聘请进来。近来,这种近亲繁殖的人才录用方式不仅未加改变,反而在人才竞争中有加剧的趋势。各校都极力把好学生留下来,以防人才外流。本科生保送本校读研究生的也越来越多,有的大学大部分是本校保送的,对外招收比例很小,这种自我封闭的方式是不可取的。我主张“五湖四海”,而非“清一色”。
教师岗位的专职化是我国教育的特色。那是在计划经济*下的办学之道。在市场经济*下,这种建制也有必要加以改革。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实行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并举,并逐步减少专职教师队伍,扩大兼职教师队伍;应该说现在条件已初步成熟,人事制度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兼职;交通运输的高速化,缩短了距离和时间;教师的工资也有望提高,这一点很重要,即教育投资要增加,不要要求教师创收,教师的任务就是教学及科学研究,真正解除教师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让其专心致力于教学与研究。像国外一样,可以采取教师坐班制使其成为真正的专职者。实际上,现在大部分教师精力不集中,教学工作实际上是项“兼职”工作。
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并举以后,可以提高专职教师和学生的师生比率,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率。国外的兼职教师甚至超过专职教师数,这一点不可能一下办到,但可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兼职教师可以是别校的教授,也可以是社会上的建筑师、工程师。他们参加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术交流和扩大学校与社会的交往,当然也有助于解决教师数量问题。
以上谈及的建筑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十个关系,是个人的一些想法,仅供讨论,不妥之处,希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