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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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34
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是本县行政区域内因各种原因致使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县绝对贫困线且具有本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主要是七类:(一)无智、弱智户中的特困户;(二)残疾人中的特困户;(三)计划生育后遗症中的特困户;(四)两女结扎户中的特困户;(五)患重、大病和常年患病的特困户;(六)无劳动能力的特困户;(七)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 第十条规定: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应当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应自己书面向村委会申请,并经村委会评议小组评议上报到乡*,由*派人调查、核实、批准后申报到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发放低保金。具体事项可咨询县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