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比赛评分标准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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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8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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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20
1、书写正确。书写内容完整、不写错别字,笔画规范。30分
2、书写干净。笔画清晰,线条劲健,不涂改。20分
3、书写工整。字体端正,通篇字体大小一致。10分
4、书写美观。用笔精熟,间架结构布局合理,起承转合自然。30分
5、书写准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写。10分
书法参赛注意事项
1、写错了也不要涂改,毕竟这是书法比赛,内容是次要的。
2、对要写的内容,赛间认真的练习、推敲,哪个字大一点,哪个小一点,哪个长一点,都要练熟。但真到比赛时,却一定不能想太多,只管写就好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20
硬笔书法评分标准 (100分制)
90分以上
1.执笔书写姿势正确,笔法:起、行、结、提按、方圆、转折、快行、慢行等,准确无误。
2.单字结构合理,重心平稳,舒展,主笔突出,点画呼应,大小一致,用笔流畅。
3.章法布局合理,行列整齐,风格统一,题款位置、大小与正文协调。
80—89 分
1.执笔书写姿势正确,笔法:起、行、结、提按、方圆、转折、快行、慢行等较好。
2.单字结构合理,重心平稳,舒展,主笔突出,点画呼应,大小一致,用笔到位。
3.章法布局较好,行列整齐,风格一致,题款位置、大小与正文统一。
70—79分
1.执笔书写姿势合格,笔法:起、行、结、提按、方圆、转折、快行、慢行等较好。
2.单字结构合理,重心平稳,舒展,主笔突出,点画呼应,大小一致,用笔基本到位。
3.章法布局基本合格,行列较整齐,风格一致,题款位置、大小与正文较统一。
60—69分
1.执笔书写姿势基本合格,能掌握笔法中的起、行、结、提按、方圆、转折、快行、慢行等。
2.单字结构基本合理,重心较平稳,舒展,主笔时有时无,欠缺点画呼应,用笔一般。
3.章法布局存有毛病,行列基本整齐,风格欠统一,题款位置、大小与正文存有些毛病。
60分以下
1.执笔书写姿势欠规范,笔法中的起、行、结、提按、方圆、转折、快行、慢行等存在问题。
2.单字结构欠合理,其中书写中的突出主笔,点画呼应,大小一致等方面做得不到位,个别字的重心欠平稳,且不够舒展。
3.章法布局欠合理,行列欠整齐,风格不统一,题款位置、大小与正文的关系不协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21
绘画分值:5分具体标准:构图、比例、造型准确,技巧熟练,线条流畅而有韵味。能表现出质感、空间感、体积感,明暗及色彩关系明确,虚实得当,画面清洁,不存在脏、花、腻现象,给人以舒适感。分值:4分具体标准:构图、比例、造型准确,技巧熟练,线条流畅而有韵味。能表现出质感、量感、空间感、体积感,明暗及色彩关系明确,虚实得当,画面清洁。分值:3分具体标准:构图、比例、造型准确,有较高绘画基础,线条流畅。能表现出物体的质感、空间感、体积感,明暗及色彩关系明确,虚实得当,画面清洁。分值:2分具体标准:构图、比例、造型较准确,有一定绘画基础,线条基本流畅。能表现出物体的质感、量感、空间感,明暗及色彩关系明确,虚实关系稍差,画面较清洁。分值:1分具体标准:构图、比例一般,线条基本流畅。能表现出物体的质感、空间感,基本能体现明暗及色彩关系,虚实关系较差,画面欠清洁。分值:0分具体标准:构图、比例及造型不准确,仅会简单的绘画,线条零乱。物体的质感、空间感不能体现,明暗及色彩关系不明确,虚实关系不当,画面不清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21
平均50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22
台北市私立育达高职学生书法比赛办法
56.08.01育亚教字第375号订定
89.03.23育亚教字第221号一次修订
第 一 条 书法比赛以鼓励学生研习我国书法艺术及培养心性为宗旨。
第 二 条 书法比赛以大楷毛笔书写楷书或隶书。
第 三 条 书法比赛按年级分组进行。
第 四 条 书法比赛每学期举办一次。
第 五 条 比赛日期、地点由教务处於比赛一周前公布,并印发报名单,(报名单格式如附件一)。
第 六 条 比赛题目,由教务处选定於比赛时公布之。
第 七 条 比赛对象及报名,书法比赛以班为单位,每班推举代表一人,由学生推选或由导师指定之,班级代表推定后,填写报名单,经导师签证后,送教务处报名。
第 八 条 书法比赛评分标准为以结构四十分,运笔四十分,墨色二十分,合计一百分,由评分委员综合性评分。
第 九 条 书法比赛评分表由主办单位於比赛前分别印制。
第 十 条 录取名额每组录取前三名,并依年级分组之分数高低排定名次。
第十一条 书法比赛由评分委员会评定之,评分委员就本校教职员中由教务处遴选本校国文科教师三至五名担任之。
第十二条 书法比赛录取之优胜学生,由教务处报请校长颁给奖状或奖品,并於校刊表扬姓名。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www.yudah.tp.e.tw/acad/rule/yd03d5q.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