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后宅基地归谁?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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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8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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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6:34
宅基地自始至终都归集体所有。
法律分析首先,根据我国*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存在期间,所有权自始至终都归集体所有。个人在根据批准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只是依法享有了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归集体。
其次,如果宅基地是因为国家征地拆迁的,宅基地因为征地而不存在了,宅基地所在的那一块土地收归国家所有。
如果是农村违规建筑,或者闲置房屋清理的,房屋被拆除,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都收归集体所有。
农民依申请对老屋进拆除翻新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旧归个人所有,此时的所有权依旧归集体。
中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权利制度是在《*》框架下,由《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 62 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际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 44 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6:35
已经拆除住房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村民拥有新的宅基地的,其老宅基地使用权因市*登记造册,该户仍然可以临时种植使用。如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要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后才能收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6:35
中国的土地都是国家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6:36
原主人及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