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9:01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42
“转条”行为在民间借贷中很常见,即是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或出借人催要后,因不能支付本息,而与出借人约定重新出具借条,并将之前的利息计入本金的行为。“转条”行为属民间意思自治,如双方按约履行则可,如发生纠纷诉至*,对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存在利益损害的可能。
对于出借人而言,法律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一旦“转条”行为经*认定属实,则只能依照最初的本金,按照双方约定,计算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虽然借款人出具借条的行为属于“约定”和“自愿”,但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借款人而言,证明“转条”行为的存在有很大的难度,一旦出借人不承认,自己又没有证据证明出具借条时将利息计入本金,则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诚信是民间契约的基础,对于借款人而言,守约还款方能再借不难,对于出借人而言,不贪高利以法护已,方能赢得尊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43
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是合法的,但合计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如果超过,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43
您可以根据贷款时间按照以下规定判断:
1、原规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份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2、新规定:最高人民*2020年8月20日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核心的条款是将原先的24%法律保护条款修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CFETS发布的LPR的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最新LPR利率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5.4%。
温馨提示:新规定公告明确表述,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因此所有持牌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是不适用的。其他以贷款为主业但属于非金融机构的,或者其他类型的民间借贷适用。如果您有资金需要,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贷款,了解平安银行各类贷款详情及尝试申请。
应答时间:2021-11-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44
肯定不合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