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8:2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0:50
送货单上写了(因购货单位货款未付,此单作为欠款凭证金额按照合计金额) 欠款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你的虽然不是专门的欠条,但是,你的送货单上已经注明“已收货未付款”,可以说你的送货单既是结算单又是欠款单,所以,我认为完全可以依此单为欠款依据,向*起诉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0:51
可以,属于辅助证据的一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0:51
对方说给过了,你怎么反驳追问左下角不是有,已付款,未付款,付款我就在已付款后面打勾,未付款就在未付款后面打勾,单据都是三联的,他自己那张上面也有我在未付款后面打勾了,他签字是不是属于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