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1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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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2:00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施工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同时需随带原件核实);(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图原件(加盖竣工章,设计如作更改应出具有效证明);(4)灰线检验合格图件复印件(同时需随带原件核实);(5)勘测及征地拆迁范围红线图复印件(同时需随带原件核实);(6)市消防部门、市质检部门的验收合格鉴定意见;(7)如有违法建设情况的,须提交杭州市行政执法局违章处理的有效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补发的许可证及竣工测绘声绘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