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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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1:22
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13个殖民地地区根据邦联条例,首次成立了以*会议为形式的松散的**。在这种*下,*会议没有征税权,同时由于缺乏全国性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国会只能依靠各个州的地方*(各地*之间往往缺乏协作)来实施其指定的法律。同时,国会对于各州之间的关税也无权介入。由于条例规定只有所有州的一致同意才能修改《邦联条例》,而且各州对于**非常不重视,经常不派员参加*会议,因此国会经常因为表决人数不足而*休会。 1786年9月,5个州的行政长官在安那波利斯举行会议,讨论如何修改邦联条例以促进各州之间的通商往来。会后他们邀请各州的代表来到费城进一步讨论发展联邦*的事宜。在激烈的辩论之后,邦联国会在1787年2月21日批准了修订邦联条约的方案。除罗德岛州之外的12个州都接受了邀请,并派代表参加1787年5月在费城举行的会议。最初的决议案写明了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起草邦联条例的修正案,但是会议最终决定重新起草一部*。费城制宪会议代表投票同意采用秘密会议的方式,并且同意新的法案需要获得13个州中的9个州的批准才能生效。有人批评说这是对会议权限和现行法律的逾越。但是对于邦联*下的*极度不满的会议代表全体一致同意将*草案交付各州表决。1787年9月17日,该*草案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的较为松散的邦联*。1789年3月4日,美国*正式生效。该部*为日后许多国家的成文*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