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赠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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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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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1:05
遗体捐赠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
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行人(捐献人近亲属或生前指定的人)通知接收单位接受遗体。实现捐献后,接收单位应通知红十字会,由其向捐献人家属发放荣誉证书。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赠。
扩展资料:
遗体捐赠的条件*:
1、需要在生前指定捐献执行人,才能最终实现捐献。
2、对患烈性传染病(如非典肺炎、霍乱、伤寒等)死亡的以及高度损毁和*的遗体不宜捐献。
接受单位处理遗体的方法:
1、遗体送达接受单位后,立即做防腐处理并致送家属感谢函。
2、遗体教学解剖前,师生举行尊重遗体的仪式,以表达学生对捐献者的敬意,培养视病如亲的医德。
3、捐献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事业,决不用于商业活动,更不会买卖捐献的遗体、遗体器官或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遗体捐献登记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体捐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1:05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1:06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
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2]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1:06
大部分城市都在市红十字会设有遗体捐赠科室,需要填写申请表:
填写捐献遗体的申请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申请表中委托捐赠人和捐赠者家属可以不是同一人,不过捐赠者委托的人最好是自己的下一代,这样捐献遗体时比较容易操作,不容易产生问题;在家属代表意见一栏,原则上只需一名家属签字即可生效,但最好是多几名家属签;捐献者应在身体健康一栏上填写自己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以便遗体利用;按照新条例规定,每个捐献者将可以得到一个捐献卡和纪念证, 问:接受志愿捐献的遗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志愿捐献遗体者去世后,应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同时由执行人通知殡葬部门收运遗体,然后与登记接受站商讨接受遗体的有关事宜,殡葬部门负责将遗体直接运送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接受站将尊重志愿捐献遗体者生前遗愿,尊重遗体,合理安排,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
问: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如何办理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手续?
答:生前有意愿捐献遗体但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无书面意向、遗嘱和委托的,本人临终前或身故之后(包括在本市死亡的外地公民),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捐献手续,但必须由所有直系亲属共同签署同意捐献其遗体的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