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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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4 11:31
高云翔被控性侵案于澳洲当地时间4月10日9时30分重新开庭。高云翔强烈否认任何指控,但经历多次休庭,法官拒绝了其与另一位涉案人王晶(音译)的保释请求,原因之一是澳大利亚和中国没有引渡条款,一旦高云翔和王晶被保释回到中国,将很难被引渡。
引渡条约(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如果两国间签订了引渡条约,双方约定某种类型的犯罪必须引渡,那么,如果有一罪犯犯了该罪逃亡另一个国家,另一个国家没有特殊理由就不能拒绝引渡申请。
通常情况下,各国的保释人一般要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公民权利;(4)人身自由未受到*,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报道中提到:“记录显示陈女士的公司多出了200万澳币的大额转账,因此法官称有理由怀疑该款项来自高云翔方面”。如果该款项来自于高云翔方面,那么陈女士就不符合“与本案无牵连”这个保释人条件。
上诉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毕竟澳大利亚和中国没有引渡条例,*担心高云翔回国后就不会返回澳大利亚受审,是有道理的。作为高云翔一方,必须要主张作为一个公众人物,高云翔是不可能违反法律的,如果需要高云翔回澳洲受审,高云翔即使在中国,也会回到澳大利亚受审。基于此,可以提交一些高云翔的公众影响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