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2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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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第一项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对法律和*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按规定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2:54
我村委把村民土地承包外村不按时付给村民承包款。怎么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2:54
这是合同问题,直接到*告他。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按合同缴纳承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