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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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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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07:03
为了保证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14709
第三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南城路177号
第四条 学院概况: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院各专业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标准,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招生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分管监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根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九条 加降分考生录取原则: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进档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满额时,则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备注: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省份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慎重报考: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等。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结合民航专业特点,建议考生年龄超过21周岁的慎报;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慎报;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官网。
各专业参考报考条件如下:
1、定翼机驾驶技术:
参照报名标准:
(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2)身高要求:男生165-188cm,女生160-180cm;
(3)体重要求:体质指数(BMI)在18.5-24之间,计算方式为:BMI=体重(KG)/身高(m)²;
(4)背景条件符合民航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5)英语、数学和物理基础良好。
2、空中乘务: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3-174cm之间。
3、民航运输: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仅限男性,身高165-185cm。
6、无人机应用技术: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男生身高162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
第五章 新生报到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等。
第十七条 退费办法: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助*: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100-4500元/年、校级奖学金1000-4000元/年、建档立卡特别资助4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等奖助贷*,所有国家项目均按照当年国家奖助贷*执行,所有校级项目均按照当年学院现行*执行。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二十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山东省学校组织的*。
第二十一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二十二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网,网址为:www.qdhkxy.com,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0532-83466555,咨询QQ:1586305451。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山东省高考招生*调整,则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将根据山东省相关*制定相应的录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