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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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14:18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61号)各市、县*,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二○一○年四月二日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为贯彻落实2010 年全区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使项目早开工,确保完成全年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任务,特制定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一、项目范围(一)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二)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前期工作重大项目。二、目标任务按照项目规划选址、投资审批核准(备案)、土地预审、用地审批、林地使用、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等7个关键审批环节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各审批环节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标任务如下:(一)新开工重大项目133项,属国家审批22项,上半年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国家,争取年内获得批复;属自治区权限内审批111项,上半年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年内实现开工。(二)前期工作项目87项,属国家审批15项,今年内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国家;属自治区权限内审批72项,今年内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条件具备的项目要争取年内开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和推进基础。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项目推进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于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区直各审批部门主要领导为相应环节第一责任人,区直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市*“一把手”为第二责任人;各市审批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07急求 桂办发〔2010〕61号您好,我正在帮您查询相关的信息,马上回复您。http://www.gxzf.gov.cn/html/zfwj/zzqrmzfbgtwj_34828/2010ngzbwj_34837/t1507806.shtml您看看是您想要的信息吗麻烦帮我找一下巜转发〈自治区**委、自治区维稳领导小组关于推动建立重大决策、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0]61号 2010年11月印发的您稍等刚才您发的这份不对好的帮我想想办法,谢谢您放心,我会尽量的您好,桂政办发的[2010]61号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61号)各市、县*,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二○一○年四月二日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为贯彻落实2010 年全区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使项目早开工,确保完成全年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任务,特制定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一、项目范围(一)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二)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前期工作重大项目。二、目标任务按照项目规划选址、投资审批核准(备案)、土地预审、用地审批、林地使用、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等7个关键审批环节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各审批环节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标任务如下:(一)新开工重大项目133项,属国家审批22项,上半年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国家,争取年内获得批复;属自治区权限内审批111项,上半年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年内实现开工。(二)前期工作项目87项,属国家审批15项,今年内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国家;属自治区权限内审批72项,今年内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条件具备的项目要争取年内开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和推进基础。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项目推进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于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区直各审批部门主要领导为相应环节第一责任人,区直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市*“一把手”为第二责任人;各市审批的http://www.gxzf.gov.cn/zwgk/zfwj/zzqrmzfbgtwj/2010ngzbwj/index.shtml这是关于桂政办发放的2010年所有信息网站,您可以看一下桂办发,不晓得文号对不对您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