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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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9:51
在*执行实践中,对执行依据没有明确债务是否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能否追加被执行人的夫或妻为被执行主体?该类案件在人民*执行过程中为数不少,尤其在基层*中更是常见。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和理解的分歧,各*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其中一种做法是,要求申请执行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审判程序确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再追加债务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另一种做法是,由执行机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过执行听证程序直接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