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门前三包的范围长和宽各是多少米?*方面是否有具体枧定。请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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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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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50
一、“门前三包”的范围:纵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横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车行道。具体范围由*事处、镇*界定。
二、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坑;生产废弃物有秩存放,集中处理,雨后铲泥,雪后扫雪,清除杂草。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广告、宣传资料集中张贴,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扩展资料: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三十五条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50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临街单位和个体 经营户应当管理好责任区内的卫生、绿化、秩序。*事处、镇*应当做好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
工作。”因此,管好门前的卫生、绿化、秩序是各单位的法定责任。 1、“门前三包”的范围。纵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横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车行道。具体范围由*事处、镇*界定。
2、“门前三包”的责任:
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和积雪,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在(扫入)道路旁。
包绿化:按照绿化管理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跨越绿篱、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观瞻;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任区内"门前三包"不达标等行为的,可给予什么罚款?
1、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责任区内卫生、绿化、秩序检查不达标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清扫保洁任务或清扫保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规定保洁、保养、维修、更新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未及时清运垃圾、粪便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新建、改建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特种垃圾未按有关规定处置的;未按规定建设、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擅自拆除、占用、损坏、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哪些行为,可责令其停业整顿?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经市、区*决定,可责令其停业整顿”。 刚刚查阅了2012年最新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说了这么多希望能帮助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优良商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51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及单位内部制度等形式,动员本村(居)的村民、居民和单位职工搞好住宅门前及厂、企、单位生产或办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凡在本乡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二、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坑;生产废弃物有秩存放,集中处理,雨后铲泥,雪后扫雪,清除杂草。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广告、宣传资料集中张贴,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三、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 “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所称“门前”系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农户的构筑物、建筑物的进出门,旁边道路、溪坑、围墙、栅栏。责任区划定为有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道路和溪沟中心线。无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整条道路和溪沟。
四、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县有关管理部门以及乡*和行政村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挂,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绿化设施保持完好。
五、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乡村镇建设管理站实行季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