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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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8-13 05:58
1、按《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规定可以打折。
2、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3、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4、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5、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4:05
没有装修入住的房子物业费按照正常的流程也需要全额进行缴纳,按照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只要已经办理了交房的手续,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是没有交房的情况之下,物业服务费是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如果有相关的约定按照约定进行执行,服务的报酬由双方自行协商。 针对于长时间没有入住的房屋来说,可以和物业进行协商,按照总收费的50%或者是70%进行交付。对于业主来说,自己没有装修入住并不影响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物业服务,作为受益人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违反相关的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费用,物业公司是有权提出上诉,依法追缴,所以不入住并不是不交纳物业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