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1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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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0:28
通常情况下,一次性收三年房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确认第一年的房租收入,后面的两年作为预收款项,暂不确认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的执行口径是一致的,这样就不会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很明显,企业所得税允许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可不作收入处理,而对于同一项业务,所得税可以不确认收入,而*确认收入,不符合税法一致性原则。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不需要看库存。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商业180 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能准确核算*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的出入库手续,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
3、有真实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税务局会派专员审查。
4、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老企业50万元以上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企业全部银行账号影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身份证影印件;
5、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影印件;
6、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影印件;
7、企业验资报告;
8、总帐影印件;
9、企业章程影印件。
不退税,也要办理一般纳税人;
*4%,对。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对于*而言的,装置租赁公司应该不缴纳*,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是没有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的。
所交的税是一样的,申请前*按3%交,申请后交*按17%计算再扣除进项税的余额来交。
办理一般纳税人要有哪些程式
1、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国税到企业实地调查;
3、准备的资料包括:
1)建帐;
2)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
4)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程式码证;
6)基本结算户等。
4、税种鉴定;
5、符合条件可暂认定一般纳税人。
条件如下,全国的标准都一样的: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对企业填报的《*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稽核完毕。 申办物件办理此项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1)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商业企业,或者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非商业企业,且财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行为的销售额合计比重在50%以上的。
(2)对新办企业,一般要待正式营业满半年后方可申请认定,税务部门根据其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情况,再确定其是否作为一般纳税人。对一些投资规模较大、预计销售额比较大、财务力量比较强、单独设定财务会计部门的新办企业,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开业满一年后,应根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 申办物件在办事过程中应做的事项和应当准备的材料。
。。。。。。。。
您可以到聊城的税物部门更深层的了解一下。。。
可以的。
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就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没有*的。
不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但是如果你们公司主要负责维修业务,那即使有80万的收入,也不能算作是销售额~~。所以不用转一般纳税人。而且,如果你们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税务局也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你们滴
根据规定,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一、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鉴定。在自我鉴定之后,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新开业的*纳税人,预计开业当年*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于第一次达到标准年份的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四)不在同一市、县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在总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申请办理认定的程式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般要经过下列程式:
(一)提出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的能力。
(二)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在提出申请报告时,应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2.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等资料;
3.有关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以及会计人员的会计证;
4.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是分支机构的,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除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外,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三)主管国税机关稽核。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纳税人的申请报告后,对有关申请资料、证件进行认真稽核。稽核的主要内容是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属实。如发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不实或证件不齐的,主管国税机关不予受理,并将纳税人的所有申请资料、证件退还给纳税人;如经稽核资料、证件齐全属实的,应发给申请人《*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四)填报《*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纳税人在领取《*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五)审批。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纳税人报送的《*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如果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按规定的许可权逐级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是其他纳税人的,报县、市国税机关审批。
(六)资格认定。主管国税机关在接到上级国税机关的批件后,对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上方和*领购簿上(也可发给专门的"*专用*领购簿"),加盖"*一般纳税"确认专章。同时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1份退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