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字是哪年开始改为现在的国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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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1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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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1 09:12
制定表音符号,统一汉字读音 汉字积累到 6万之多,可是缺乏一套表音符号。1892年厦门卢戆章发表他设计的拼音方案,叫做“切音新字”(厦腔)。这样开始了中国人自觉的拼音化运动,而以前只有外国传教士的中文罗马化。根据“切音新字”,清末的拼音化运动被称为“切音字运动”。
从发表切音新字到中华*成立( 1912 )的20年间,人们提出了近30种拼音方案,其中汉字式字母的占 2/4,速记符号式和拉丁字母式各占 1/4。
1913年北洋*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制定第一套法定的注音字母(后来改称注音符号),1918年正式公布。从此,小学生先学注音字母,后学汉字。
可是,注音字母是汉字式字母,不便在国际间应用,于是,又制订“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1928年由南京*大学院(即教育部)公布,作为“注音字母第二式”(见国语罗马字)。
在苏联拉丁化运动*中,留苏中国*党员和苏联语言学者设计了另一套中文拉丁化字母,在苏联华侨中用于扫盲。1933年传来中国,称为拉丁化新文字,开展了一个拉丁化群众运动。
1955年,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下设“拼音方案委员会”,制订拉丁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公布。汉语拼音字母在小学用于给汉字注音和拼写普通话,代替过去的注音字母和国语罗马字。不少文改运动者要求采用汉语拼音文字。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是,以拼音辅助汉字,不是代替汉字。
汉字的简化和整理,书写序列的横排 清末开始提倡简化汉字。1935年上海有15种杂志试用手头字(300个)。不久,南京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 ( 324字),但是立即收回不用。写字的人,一向喜欢写行书,行书中多半是简体字。简体字实际上存在已久,只是未被承认为正体。
汉字简化的要求,到1956年才得到*采纳实施。这时候,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 515个简体字和54个简化偏旁), 1964年类推成为《简化字总表》(2236字)。
汉字原来是从上而下直行书写的,五四运动时期提倡改为从左到右横行书写,但是只在少数科技书刊应用。1956年推广横行书写,用于一切报章,杂志和书籍,只有翻印古书等特殊场合仍用直行书写。
推广共同语,改用白话文 汉字和汉语拼音字母,都是书写汉语的符号,推广共用语是文字改革的中心工作。
在方言复杂的汉民族中间,需要一种大家通用的民族共同语。明清时代,最需要共同语的主要是官吏,因此共同语称为“官话”。老百姓大都安土重迁,不感觉共同语的需要。
到了清末,国家意识抬头了。在日本的影响下,把“官话”改称“国语”。提出了推广国语,扫除文盲,实行义务教育这一系列的时代要求。1919年“五四”白话文运动要求文体改革,废文言,用白话。白话文运动就是把口头的共同语写成书面的共同语。
北洋*的教育部实行了如下的改革:推行国语,在1924年决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编辑标准音的《国音常用字汇》(1932年才出版)。小学语文改用白话文,国文课改称国语课。应用文和文学作品逐步改用白话。白话文代替文言文成为主导的现代文体。
1955年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 把“国语”改称“普通话”,给它下了定义: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汉民族共同语(后来又加: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时候强调各民族语言应当有平等的发展机会,不用“国语”的说法,避免以汉语强加于少数民族的误会。
经过20多年,各民族间的往来频繁了,大家感觉需要一种全国通用的共同语。1982年新*规定: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汉族人口占全国的极大多数。以主体民族共同语作为全国通用的共同语,是国际惯例。推广普通话不是废除方言,也不是强制少数民族学习,而是在母亲语以外自愿学习一种应用更广的共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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