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0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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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16:17
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机关派出所可以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经过如下开具过程:
1、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带上居委会开证明到派出所找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浙江省*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需要*机关出具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
(一)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条件,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二)因出国(境)、诉讼需要,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三)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需要,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
(四)因服兵役、入党、招警(含*院校招生)、招录公务员、从事航空招飞特殊职业等政审考察需要,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
(五)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