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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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41
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基本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提取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参考资料:本地宝: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参考资料:法律咨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42
具体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租房;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退休;
(5)出境定居;
(6)经医院或劳动部门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扩展资料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离职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42
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离职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43
在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需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支付房租的
(3)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缴存职工死亡
下面是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办理流程介绍
一、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4)银行账户
申请人本人所有
全国范围内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储蓄卡与活期存折,以及工商银行的信用卡
广东省范围内开户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顺德农商银行的储蓄卡与活期存折
该材料出示原件,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扫描存档后即场退回申请人
(5)《房产证》
或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需出示原件
1999年4月3日第一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购买的商品房
房屋产权人为提取申请人
国家实*产登记制度,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先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经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验视并电子扫描存档后即场退回申请人
同一套房屋,再次申请提取,无需重复提供
(6)购房*
(7)抵押借款合同
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可不提供,经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验视并电子扫描存档后即场退回申请人
二、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Step 1:申请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个人查询与申报”进入个人明细,在个人申报栏目进行申请
Step 2:受理
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退件通知,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及需补交的资料
Step 3:审批
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原因
Step 4:领取结果
审批通过后,单位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2、窗口办理
Step 1:申请
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地址请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Step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Step 3:审查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Step 4:领取结果
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三、温馨提示
(1)当日即可办结
(2)不同条件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可能有所出入,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广东省网上办事佛山分厅—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以上资料来源于:
广东省网上办事佛山分厅—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44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资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