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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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7:17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欠债的情况下,想要将公司和股东一并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在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欠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的清偿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是应当受理此类诉讼的。但股东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债权人则不得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将股东一并起诉还需要同时满足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要求的起诉条件,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以及理由、属于人民*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但在实务中,*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观点。存在加工承揽合同中,不能一并起诉公司和股东,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可以一并起诉公司和股东的情况。总体上来看,债权人是可以将公司与股东一并起诉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