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待遇由谁承担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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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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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14:24
单位负责支付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责支付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待遇由单位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志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