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了派出所,会留下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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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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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19
进了派出所,不一定会留下案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19
进了派出所,不一定会留下案底。
法律分析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进的派出所。进了派出所并不一定代表必定有案底,还需要结合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是否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来综合判断。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比如说打架、嫖娼等,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调整的范围,要受到行政处罚,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如果是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留下刑事处罚记录。而一般所说的案底特指刑事处罚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会对公民生活造成太大影响。案底还有另一个更为标准的并且为我国现行刑法所承认的名称,即前科。不过也有人认为两者不是一个完全等同的概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20
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进的派出所。
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比如说打架、嫖娼等,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要受到行政处罚,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
如果是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留下刑事处罚记录。
而我们一般所说的案底特指刑事处罚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会对公民生活造成太大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20
您好,
进了派出所并不一定代表必定有案底 ,还需要结合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是否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来综合判断。
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21
所谓的案底是指两劳释放人员,经过*机关打击过的人员,为了加强管理而建立的档案。你的行为只是一般的治安行为,而且非盗窃类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容易变成大的盗窃案件),派出所不会把你纳入重点管理对象。
录口供只是为了整个事情的处理作个依据,取指纹是表示口供是你说的。不是冤枉你的。
放心吧,你的这点事不对你人生留下任何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