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其他案件否认的证据是否可以另案起诉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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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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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0:41
当事人在其他案件中否认的证据,一般来说不能直接用作另一个案件的证据。因为不同案件之间存在独立性和分割性,即便当事人在其他案件中承认或否认某个证据,也不一定能够反映其在另一个案件中的真实态度。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证据仍然有一定参考价值。例如,如果两个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相似,当事人在多个案件中出现了相似的词语、表述、阐释方式等,这就可能说明其态度、意图、行为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此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关于“相关证据”的原则,将其他案件中的证据作为参考,结合本案件的事实证据一起进行综合判断。
当然,最终是否能够将其他案件中的证据作为本案件的证据,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审理法官的判断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