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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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2:50
是的,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
按照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进口商品结构由两大类商品组成,即资本品和初级产品。化学及有关产品、机械及运输设备这些工业制成品可以定义为资本品。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动植物、油脂及蜡等商品属于初级产品范畴。
扩展资料
资本品的进口可以提高国内生产设备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劳动的生产效率或者说资本的边际产出效率。
增强国内的总体技术能力,推进国内的产业结构的深化和高层次化。具体地说资本品对产业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口商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2:5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请稍等,这边看一下您的问题。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同时,根据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以下九种:一、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保存期。五、对于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六、已被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七、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八、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九、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