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的责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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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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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0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三:所谓有限责任合伙,在合伙企业法里称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它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机构,比较典型的就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四:有限责任合伙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在这些专业人员执业当中,如果某个或者几个合伙人,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时,这些责任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没有责任的合伙人,仅以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为限来承担责任。这样有助于这些采取合伙制的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地扩大规模。
五:有限责任合伙与有限合伙听起来好像很相似,而且在债务承当上面好像也有相同之处,但是,既然他们都不是一个合伙类别的(合伙就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两个类别),在法理上肯定有本质区别的,一定要注意这中间的微妙差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07
特殊的普通合伙又叫做有限合伙
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07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外付无限连带责任,对内,若有协议,根据合伙人协议各人负各人的责任;若无,则平摊或者根据出资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08
你是说的有限合伙企业么?
有限合伙企业对其正常经营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基于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合伙人进行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09
特殊的普通合伙又叫做有限合伙
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