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9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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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4:54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屋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经过其他有 继承权 人的同意。具体的 房产过户手续 因是否有 遗嘱 而不同: 1.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 身份证 件、遗嘱和*机关出具包括 死亡证明 书和 房屋产权证 在内的相关 证据 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 继承人 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过户 手续。 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 继承 已故一方的遗产。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 房屋所有权 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