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赌博网站脏款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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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0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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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7 14:37
转移*网站脏款是洗钱罪。当做*转移资金,这个国内叫做洗钱,洗黑钱,这是重罪的。*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赌资应依法予以追缴”。需要依据实情情况进行量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