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竞争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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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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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2:44
【答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指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者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竞争协议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为*或者排除市场竞争而达成的合意。它不仅包括正式的协议,还包括不签订正式协议的联合行动。
*竞争协议既可以是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所为,也可以是其他企业所为。但是,许多*竞争的手段一旦成为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攫取垄断利润的手段,则也可以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者的区别在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凭借其自身优势单独就可以实施的*性行为,而*竞争协议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实施的。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两种行为都是对平等竞争、公平竞争原则的违背;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包括*竞争协议在内。但*竞争协议与不正当竞争也有区别,因为*竞争协议剥夺了某些市场主体参加竞争的机会,极大地*了其他企业享有的市场经营自主权;而不正当竞争并未剥夺他人参与竞争的机会,只不过其实施者采取了与正当商业做法格格不入的违法行为来与他人竞争。主要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竞争协议的定义,两者的联系和区别等方面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