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皮鹦鹉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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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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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3:51
鹦鹉因具有艳丽的可爱外形及善言的奇特技能为人们所欣赏喜爱,但这种鹦形目鸟类已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受到国际保护。
“桃脸牡丹”鹦鹉
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野生动物保*,目前除“桃脸牡丹”、“虎皮”、“鸡尾”这三个鹦鹉品种外,其他品种的鹦鹉(包括驯养繁殖)均属于我国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买卖将面临法律追究。
“虎皮”鹦鹉
“鸡尾”鹦鹉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臧某磊等3人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向养鸟一族敲响了警钟。
庭审现场
珍贵濒危鹦鹉
“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即将退休的山东省临沂市人马某沂,宠爱鹦鹉也曾有过饲养经历,遂想重拾起这一爱好,准备作为退休生活的精神消遣。其从网上发现并联系到出售鹦鹉等宠物的江苏新沂卖家臧某磊,该臧承诺鹦鹉品种多样、保证质量并会送货上门。
经多番了解和挑选,马某沂看中了漂亮聪明善交流的“金太阳”鹦鹉,同时也了解查询到该鹦鹉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自认为是当宠物买来善待善养的应该问题不大。于是马与臧商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自己生日这天以3600元的价格从臧某磊处购得两只“金太阳”鹦鹉并由臧送货到家。鹦鹉到家后,用马某沂自己的话说,他就像疼爱自己孩子一样精心照料这两个“金太阳”,一直宠爱有加。但未曾想自己会因此涉罪,两只“爱宠”也被办案机关依法扣押。
“金太阳”鹦鹉
卖家臧某磊在江苏新沂市出售鸟类猫狗等宠物,徐州市区人郭某文通过线上某电商平台也与臧取得了联系,郭以私信方式了解到臧有甚得其喜爱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尚”鹦鹉。与马某沂一样,郭某文自认为只要不贩卖、不扰民、纯为喜好而购买鹦鹉就不会出事,而且“和尚”鹦鹉价格不高,便抱有即便出事也不至于判刑的侥幸心理。在多次通过微信向臧某磊询问了解饲养鹦鹉的方法后,最终以微信支付1200元从臧某磊处购得一只“和尚”鹦鹉。喜好宠物的郭某文对这只可爱的“和尚”倍加喜爱,半年的悉心呵护与它建立了很好的感情,但最终还是案发。
“和尚”鹦鹉
近日,由徐州铁路运输*提起的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江苏宿迁宿城区人民*在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非法交易鹦鹉的臧某磊、马某沂、郭某文3名刑事诉讼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均到庭受审。
庭审现场
法理情并重
检察官促使被告人深刻悔罪
该案由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长沙锦瑞审查并出庭支持公诉,宿迁市宿城区*组成七人合议庭,由院长袁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
经检察机关充分举证及专家辅助人当庭释明,法庭采信本案“金太阳”鹦鹉与“和尚”鹦鹉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野生动物,被告人具有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的行为事实。
该案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案件,庭审中,针对3名被告人虽然表示认罪认罚,但又辩解其买卖的鹦鹉为驯养繁殖的动物,购买鹦鹉作为宠物饲养也没有造成伤害,不同程度地感到“委屈”等心理,沙锦瑞坚持法理情并重充分发表公诉意见,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深刻揭示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对生物多样性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以令人信服的说理促使3被告人当庭表示已真正认识到非法交易鹦鹉的错误和危害后果,内心真诚悔罪,自愿认罚,并愿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在法庭主持下,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该3名被告达成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由各被告全额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该案刑事部分将在民事调解书公告期满后,择日定期宣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3:51
嗯,虎皮鹦鹉属于家畜一类的,不属于野生珍惜。啊,保护鸟类嗯是可以买卖的,因为他们可以在家里自行繁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3:52
不可以的,虎皮鹦鹉是属于保护动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3:52
可以,线上线下均可进行买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3:53
虎皮鹦鹉属于家畜一类的,不属于野生珍惜。啊,保护鸟类嗯是可以买卖的,因为他们可以在家里自行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