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软件产品是属于货物及劳务还是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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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23:30
软件产品销售属于货物及劳务,无形资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
软件产品**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现为13%)税率征收*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即征即退*。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
拓展资料:一、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现为13%)
2.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现为13%)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四、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五、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六、*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8 00:48
销售软件产品,属于销售货物及劳务,*税率1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的,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