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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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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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46
民事、行政案件的自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镇(乡)级以上*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可以向人民*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三)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四)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五)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六)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七)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八)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九)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十)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民事、行政案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申请司法救助:
(一)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二)企业资不抵债,正在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清算;
(三)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达三个月以上,且交纳诉讼费将影响工资发放的;
(四)企业的银行帐号被冻结,厂房或生产设备被查封,经查实确实无力及时预交诉讼费用的;
(五)企业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六)人民*认为确实不能预交或不能及时预交诉讼费用的。
当事人收到人民*不同意其缓交、减交或免交案件诉讼费申请的通知书后,应当在七日内足额缴纳诉讼费,逾期不交纳,按自动撤诉处理。再次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的,人民*不再予以审查和答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46
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它应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司法救助的申请
关于申请,一般情况下都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根据各地的不同实践亦采用了书面和口头形式。具体到司法救助,作者认为应当采用书面申请一种形式,因为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权力机关,由其实施的救助应当具有严肃性和严格性,并应符合节约人民*人力资源的原则。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请求人民*予以司法救助时,除了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申请理由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此证明应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2、司法救助的审查
人民*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请求,由受理该案的审判人员负责审查,既要审查申请人申请救助的理由是否成立,属不属于应当给予救助的范围,又要审查申请人符不符合救助的经济条件和诉讼能力条件,并且有没有法定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经过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审判人员提出同意意见,经庭长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其中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数额较大的,报院长审批。对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予司法救助通知书。
3、司法救助的实施
人民*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根据其申请救助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具体办法是,由受理申请的审判人员在审查同意后,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内容制作或者减、缓、免交诉讼费的通知,或者是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通知,或者是建议*机关调查取证的通知,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申请救助的当事人持该通知到相应部门办理救助事项。
4、司法救助被拒绝的申诉
当事人接到不予司法救助的通知后,可以申诉。申诉应当向同一人民*提出。原因是,司法救助的条件一般比较明确,审判人员经审查后,大多都能做出正确判断。也有少数审判人员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误断。在此情形下,给予当事人一次补救的机会也就足够了。这样也有利于当事人快速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