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9:4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01
近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内容如下: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自11月10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次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时间、认定条件,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将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变更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后才能申请二次贷款。由借款人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累计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度,严格按照抵押登记先后顺序放款。此外,自12月1日(含)起,暂停办理商转公贷款及已交付全款的期房贷款业务。(来源:德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