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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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5:16
[典型案例]陈某是某小区住户。最近,陈某所住的小区旁边刚完工了数幢住宅楼,建筑施工人员在清理房屋时随意将残余的沥青、塑料管等建筑垃圾就地焚烧,产生的烟雾使仅一墙之隔的小区内空气气味十分难闻,给广大住户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不少老人还感到呼吸困难,身心健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虽然小区住户向施工方负责人反映了此事,但无效果,小区住户想知道,在居民区附近焚烧建筑垃圾是否违法?空气污染造成的损害能索赔吗?[法律分析]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1条第1款明确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因为这些物质燃烧时不仅散发臭味,还会产生毒性,大量吸人这类气体会直接使人中毒死亡。而居民区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休息的场所,属于人口集中地区,在小区附近随意焚烧沥青等建筑垃圾显然是违法的,对于违法焚烧者,小区住户可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由其责令施工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2条规定:“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