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地户口第一次在西安买房有什么条件,限制和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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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6:42
朋友,西安2011年发布了限购*,对于外地户口,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西安本地社保缴纳证明才可以购买,这个一般情况下找开发商或者人事代理公司,或者中介都可以补缴,如果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满一年则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但是根据西安市目前的公积金贷款规定,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均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需要提供的证件如下: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方章、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具体的条例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各项住房限购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本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二、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二)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各相关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同时,将《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或代理销售住房时,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后,还应将其相关资料报我局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
四、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凡不符合住房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限购*,在销售现场及经营场所公示《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文件,并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审查,确保住房限购*落实到位,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六、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申报的,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办公地点:西大街116号9楼0908
电话:87622426
希望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6:42
我刚买完,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房产商可以代办一年的完税证明,但是各个房产商的收费不一样,最便宜的几百元,最贵的可能要几千元,另外不管是否是国企,只要不是在西安交的公积金,都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是单身的话,提供户口和身份证就可以了,如果是夫妻,就要结婚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至于能不能由家属代办,就不太清楚了(个人觉得不行,因为贷款银行需要见到本人,而且需要签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6:42
朋友,西安2011年发布了限购*,对于外地户口,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西安本地社保缴纳证明才可以购买,这个一般情况下找开发商或者人事代理公司,或者中介都可以补缴,如果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满一年则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但是根据西安市目前的公积金贷款规定,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均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需要提供的证件如下: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方章、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具体的条例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各项住房限购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本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二、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二)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各相关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同时,将《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或代理销售住房时,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后,还应将其相关资料报我局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
四、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凡不符合住房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限购*,在销售现场及经营场所公示《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文件,并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审查,确保住房限购*落实到位,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六、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申报的,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办公地点:西大街116号9楼0908
电话:87622426
希望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6:42
我刚买完,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房产商可以代办一年的完税证明,但是各个房产商的收费不一样,最便宜的几百元,最贵的可能要几千元,另外不管是否是国企,只要不是在西安交的公积金,都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是单身的话,提供户口和身份证就可以了,如果是夫妻,就要结婚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至于能不能由家属代办,就不太清楚了(个人觉得不行,因为贷款银行需要见到本人,而且需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