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我,我能致人死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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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4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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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29
一般的打架斗殴,是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应当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是在打架斗殴中致人死亡的,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态度,若是希望置对方死地,则应当是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是持故意伤害的态度,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都是未成年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29
A与B发生口角,以后发生冲突,这个情况就是互殴,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
如果B人多,A下手狠,将对方打到什么程度就按照什么程度处理,总之达到轻伤以上就是故意伤害罪。A还应当进行赔偿,如果是未成年就需要其父母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29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 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但在特殊情况下,应允许互相斗殴的一方实施正当防卫。
(五)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 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赞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如果符合其他四个条件,但是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确定其行为构成何罪。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以为间接故意。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不能认为构成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30
不要问这些,只要是打架,就谈不上什么正当防卫,也很难控制防卫的程度。而且,发生后很难找到证据证明你是防卫过当。除非你不动手,快*了,失手打死了人。所以,看到有人打你,赶快跑并报警,或叫同伴报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31
我只是知道,第一个不*就可以了。第二个直接可以打他人重伤 第三个就重伤与死亡都可以。事后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