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集团公司基层党委设置条件及其委员设置原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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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9 00:59
集团公司基层*设置条件及其委员设置原则如下:
1. 按照《中国*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机关和党员人数在100名及以上的集团公司属运输生产单位、运输辅助单位、全资非运输企业,设立党的委员会。
2. 因工作需要,党员人数在50名及以上的,经集团公司*批准,也可设立基层*。
3. 基层*委员设置原则:原则上按单位符合条件的领导班子成员职数设置,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般设委员5至9名,其中*1名、副*1至2名。
4. 集团公司机关设立机关*,一般设委员5至7名,*1名。
5. 集团公司直属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原则上不再单设其他党的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纪检、组织、宣传等专门委员会;集团公司直属机关*设置组织部、宣传部和纪委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可设置其他党的工作部门。
6. 集团公司全资及绝对控股子公司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配备配强领导班子。
希望以上信息对回答您的问题有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9 01:00
党员人数100人及以上的单位,经集团公司*批准,设立基层*;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批准可设立基层*。基层*委员设置原则:原则上按单位符合条件的领导班子成员职数设置,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般设委员5至9名,其中*1名、副*1至2名。集团公司机关设立机关*,一般设委员5至7名,*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