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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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06:07
工伤结算业务需求
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即时结算业务需求 (2019-3-25上海江苏调研后修改稿-添加附件)
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必须已经有工伤认定书的人
必须已经有工伤认定书的人
必须已经有工伤认定书的人
人员类别:工伤职工、老工伤、退休工伤人员
与核心系统的交易判断
> *门诊暂时不启动,只启用住院部分。
> * 结算流程需要判断规则。
> * 待遇按照入院日期计算,也就是入院的时候有待遇,那么就认为整个就医环节工伤人员都有待遇。
> * 耗材如果执行宁人设规字【2018】5号 ,暂时不执行耗材限价*
>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总医疗费用-《三项目录》以外费用-非工伤治疗费用-超标准床位费(按定额支付床位费总额-住院天数乘以规定报销费用)
> * 基本医疗保险中,限定工伤使用的,可以在工伤保险中使用。
> * 当核心系统工伤保险返回无效,无效原因是:人员工伤待遇时间月份未实际缴费,那么前端系统认定该人员工伤未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