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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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6:25
不能。 公司法 的基础理论认为,投资人一旦向公司缴纳(包括认缴或实缴)出资而成为公司股东后,基于资本维持原则,便不能撤回出资; 股东若需退出公司,只能以 股权转让 的方式退出。 股东退股 的情形: 1、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 这种情形不需做 清算 ,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2、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 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 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 工资 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 债务清偿 。 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 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