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工程是根据合同金额转固(由于没付款,没有*),现在收到*,并已经付款。我该怎样会计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9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35
如果固定资产价值没有变化,且已经开始计提折旧了,就不能红字冲回再重新入账了,只能直接将税金做账即可。并在摘要中注明该资产上次结转固定资产的凭证编号。分录:
借:应付账款 (扣除*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红字,*金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35
没有理解你说的意思,按照合同金额转固的时候,应该对未付款的部分进行暂估入账,计入在建工程,然后再按照估计的在建工程金额预转入固定资产。
然后,在后期办理工程结算后,按照结算金额与预先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比对,进行调整补入在建工程,在转固定资产。付款只是和你预算估计入账的时候暂估的应付工程款有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35
没付款入在建工程时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帐款
根据合同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预估
贷:在建工程
下一期根据预估金额计提折旧
收到*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预估
如金额不一致调增或调减固定资产,相应增加或减少应付帐款,对已计提折旧不做调整,下期按新入帐价值计算计提折旧.
付款时: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