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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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0:13
关于消费税,一般企业都会知道。就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其主要就是在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一、进口消费税计算方法是如何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三、消费税是什么1、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2、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3、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4、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 *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